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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州市天河区委政法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8-1-16]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天河区委政法委委托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员2名、社会工作专干2名、党建指导员1名(岗位要求详见下方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政审合格;

  2、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在1982年12月30日之后出生);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

  (二)应聘所需的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人员由单位或学校复印出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并加盖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有效的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结婚证、居住证。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上午9:00至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前往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现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审查采取人工审查方式,请考生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简历、小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片、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将在2018年1月12日收到租赁中心发送的笔试确认信息。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笔试,所有资料请用A4纸复印。

  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27楼。(联系人:业务一部,陈小姐,66353568)

  (三)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2、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8年1月21日(星期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笔试确认短信为准,应聘人员须凭确认短信参加笔试,遗失、复制及转发无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社会心理学、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天河区政法网及租赁中心网站上公布。(2018年1月 29日(星期一))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与拟聘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政法网及租赁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1、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2、地点: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27楼,业务一部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广州市天河区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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