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2017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已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等方式向市委办公厅(地址:深圳市委大院后楼112房,联系电话:88133205,邮政编码:518027,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厅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录用手续。
附表:公示人员名单.docx
序号 职位编码 岗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码
1 SZ2017027A0005 初级测评岗 艾鸽 790660020929
2 SZ2017027A0005 初级测评岗 刘康明 7906600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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