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规定,我区于2017年12月组织开展了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确定45名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30日。
五、拟聘45人(详见附件)。
六、受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四楼,邮编:511458,联系电话: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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