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由广东省文联主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高职教育、成人教育、中职教育和培训等职能。学院现有番禺区主校区、郭兰英艺术分院校区、海联路校区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88.7亩,全日制学生43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1
学生处专职心理咨询师
心理健康个案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咨询中心其它日常工作。
1
应用心理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有心理咨询等级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能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相关的个案、团辅、科研任务;
3.能承担指导学生开展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
1.中共党员优先;
2.有高校教师资格优先;
3.有临床咨询两年经验者优先;
4.有80小时咨询经验、30小时个人督导及团体督导经验优先;
5.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图书馆编目员
1.负责国内外捐赠及院系送编中文图书的分编工作。
2.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认真完成图书馆的任务。
1
图书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信息安全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联网工程
教育学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熟练掌握和利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等业务标准和规范,进行中西文图书分类和主题标引。
2.熟练掌握和利用《西文图书著录条例》和《中国文献编目细则》等标准和业务规范,进行中西文图书编目。
3.熟练应用ULAS编目系统,进行查重、分类、编目、审校、书目数据的上载与更新。
有图书馆编目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4.专业基础扎实,素质良好;
5.符合其他岗位所需的条件;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应聘。
三、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在编),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我院校内非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办法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填好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等有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院招聘工作电子邮箱(
gyrscfb@163.com)。邮件主题请用“姓名+应聘岗位”表示,如“张三应聘图书馆馆员”,邮件大小不能超过20M,否则不予接收。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学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后,通知合适的人员到我院参加面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通知)。面试时需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学院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编:511400
联系邮箱:
gyrscfb@163.com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4810203
六、有关情况说明
1.学院长期接受以上职位应聘者的报名申请,直至确定聘用人选。
2.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招聘启事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