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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省广宁县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9-7-1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省民政厅等《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8﹞17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宁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民政局及乡镇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宁县民政局及乡镇共招聘20名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专职工作人员(详见《广宁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或特长的可放宽至中专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广宁县辖区常住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基层工作经验或特长的可以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
5、男女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7月15日至200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有一年民政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打字、制表、编缉、收发邮件等)。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广宁县民政局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5日;
2、报名地点:广宁县民政局办公室(县民政局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及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加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1、面试对象: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
2、面试由广宁县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县民政局审定。
七、工资和福利
工资福利参照现有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的标准,结合实际,按入职工作年限进行发放。新录用工作人员每人每月3260元(含社保),工作满一年每人每月工资3460元(含社保)。作息时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
八、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公告由广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咨询广宁县民政局办公室
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863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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