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街经济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辖区内统计工作和综合统计的职能,落实辖区内各类统计调查及数据的采集、整理、报送工作,华林街道办事处根据《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统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原则上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有一定统计或会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五)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
四、福利待遇
按我街编外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二楼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办公室(联系人:张小姐、麦小姐,电话:81294449、81295986)。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不办公。
(二)报名要求:
需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交直接从网上下载《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统计员应聘报名表》一份,并打印填写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失业证或者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由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组织实施资格初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的表现,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组织。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街道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根据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党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六)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荔湾网”(http//www.lw.gov.cn)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处理。
(七)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华林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294449、81295986;监督电话:8124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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