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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经研究,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定于近期公开招考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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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由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方式为面试,职位要求有驾驶经验的需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二)时间:以罗湖正义网具体通知为准。
(三)地点: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四)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日内在罗湖正义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试成绩公布后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进行体检,确定体检是否合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雇员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雇员名单,报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确定为拟聘用雇员的人员名单在罗湖正义网公示7天,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投诉受理部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话:25038812)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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