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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发展需要,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现进行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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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组织人事部及用人科室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发给面试通知。
(三)考试
1.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由医院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医院招聘工作委员会由医院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组织人事部、医务部、护理部、科技科、党群工作部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药剂、放射、检验等专业科室负责人,用人科室负责人出席所在科室招聘人员的面试。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监审科派人列席监督。
3.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拟予聘用,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医院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周)。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到本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有关人才招聘网页公示7天。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此次招聘不予补录。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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