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惠州市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惠州市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派人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写作水平和文字组织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划定入围分数线。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数未达3个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4.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农业信息网站(http://www.hzny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惠州市农业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州农业信息网站(http://www.hzny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农业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惠州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0752-2891929,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2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惠州市农业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