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
(二)复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必须在笔试前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到政务服务中心人事部门进行复审。复审须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3张(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政务服务中心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将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凡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复审地点: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2楼202房)。
七、考试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11年11月10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大楼18楼多功能厅(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
3.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以闭卷限时的方式进行。
5.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6.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超过50分者进入面试。
7.2011年11月1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gdrst.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8.考生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gdrst.gov.cn)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政务服务中心人事部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①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②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③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9.政务服务中心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10.2011年11月23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gdrst.gov.cn)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面试(含实操)
1.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大楼18楼多功能厅(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
3.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委小组负责面试工作。
4.面试按招聘岗位分组进行。
5.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含实操)成绩×60%。
2.笔试、面试均超过50分者,综合成绩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成绩,不予招录。
3.如某岗位应聘人员无符合要求的,则该岗位空缺。
(四)确定体检名单方式
1.合格者名单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面试成绩相同时,重新面试,直到分出高低为止。
4.每个招聘岗位确定1名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在已排序的合格者名单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凭发票到政务服务中心报销。
对体检合格者,由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要求
(一)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做到条件、结果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全过程接受监督。
(三)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政务服务中心有权中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