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hrss.meizhou.gov.cn/)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2011年下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梅州市市直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