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1年12月13日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
(三)初审办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3名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评分按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6倍,则评分超过60分的所有报考者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并于2011年12月14日下午2点以后在南山区教育局网站(www.nsjy.com)、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南山区2011年12月公开招考职员面试通知书》。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2012年毕业的考生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2010、2011年毕业的毕业生只需提供学历证及学位证。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按有关考试规定处理;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西南大学考点:2011年12月15日全天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2月15日全天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2月15日上午
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及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