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和广州医学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用人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纪检监察、工会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考试和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家组由医院领导、医务、护理、教学、科研、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由三名或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或委托院外知名专家进行。
(二)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折封等,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学院网、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