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事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连平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连平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连平县城环城西路7号。
2、邮政编码:517100
3、联系电话:0762-4332332,传真:0762-4327761
(二)注意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名、考试及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终止其相应程序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有关说明
连平是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根据示范县建设要求,本次所招聘职位均另同时具有农业技术指导员身份,需日常独立承担指导十户以上示范户的农业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