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由团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费用由团省委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共青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部门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
本招聘公告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我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7195618。
团省委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考生查分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