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主要对报考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总体测试。依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1位。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1位。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依照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
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管委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入选者必须考试总成绩合格,如没有合适人选,该岗位可暂为空缺)。
(六)考核
参加考核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考核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拟招聘岗位出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的人员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考核的人选(入选者必须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合格)。
参加考核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考核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拟招聘岗位出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的人员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考核的人选(入选者必须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管委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管委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雇用人员相关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薪资标准为:专业技术雇员7000元/月;辅助服务雇员本科学历月薪24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878605、传真:0757-2897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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