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和福利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均纳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咨询电话:6752968;举报或投诉电话:纪检监察6752632。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龙川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