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说明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市外转任等方式新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本次确定选调的人员将按此规定执行;
(二)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重新任职为科员(科员级)职务,任职起算时间按我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委在深圳各区(管委会)的管理局为我委派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调入人员岗位;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949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