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核
经过考试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将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及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组织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由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入编。聘用待遇按平均每人每年约9万元支付(含社保等费用支付)。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9910578。
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各镇街村卫生站公开招聘第三批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各镇街村卫生站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