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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2-11-30 15:36:16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不受面试人数的比例限制。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考生是否进入面试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面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包括答辩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项目,其中答辩占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在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组织考察确不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办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9910578。

2012年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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