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南山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南山区教育局具体落实并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南山区教育局在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南山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12月1日。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nsjy.com。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联系电话:26486381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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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12年11月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市2012年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广东省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拟聘人选公示广东省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佛山市气象部门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毕业生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佛山市无线电监测站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东省韶关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二)广东省韶关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职位表(二)广东省航道局2012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广东2012年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人员20名广东2012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招聘2013届高校毕业生14名广东广州社会工作委员会2012选调公务员资格复核及面试情况广东省航道局2012年下属事业单位招聘85人方案广东省2012年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招聘成绩公示广东省民政厅2012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通知广东省广州市胸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