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1、考生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笔试、面试迟到1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安排笔试和面试。
(四)本方案(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举报及监督电话: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59—2239629。
附件: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湛江市房产管理局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