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雇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高小姐,咨询电话:0757-8333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