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并按有关规定确定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先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待参加受聘单位的岗位竞聘后,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获得省级名校长、名教师(骨干教师)称号的录用人员,免试用期,经确认取得广东省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按照其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我区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2013年6月4日
(联系人和电话:杨老师、张老师;38622519、38622520)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第二批面向全国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职位表.doc
2、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第二批面向全国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资格审查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