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经济促进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48203,28948922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