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我街道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我街道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六、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84802914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龙岗街道工委组织部。
中共龙岗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