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工模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