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后,由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把人员安排到相关的村委会工作,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