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管理方式
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龙门县看守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日常管理培训、统一指挥调度和使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