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招聘录用单位为海珠区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被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由海珠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被录用人员若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407994,34372665-81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附件:1.2013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2.2013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