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296560(陈小姐)、83050236(许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 广州港引航站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