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确定
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结构化面试占20%,实践能力测试占30%)计算。7月26日在市人社局前楼二楼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产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在7天之内个人提出申请,可进行复检。
六、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组,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其他事宜
1.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审查不合格,或者无法电话联系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在张掖考试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如需代为联系住宿,务于7月17日前电话联系,以便提前预订。
3.报考人员到达张掖后,如对乘车路线有不清楚的,请与我们联系。
4.报考人员见此通知后,请尽快与我们联系确认是否参加考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全民 0936--8361592 13809369338
李 锋 0936—8361083 1399368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