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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9-18 15:56:41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的,从其规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体和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兰州市纪委、兰州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兰州日报、母亲河-兰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mqh.gov.cn)、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中国兰州人才网(http://www.lzrc.net.cn)为此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和工作网站。
  (四)在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指定媒体和工作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公告。
  (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或放宽开考比例(最大可放宽至1:2)的办法进行调整。
  (六)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阶段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只进行一次,有一科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七)本公告由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56730
  监督电话:8466318
  下载附件:
  1.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2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2012甘肃兰州76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9人
2012年甘肃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2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分类表
2012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单位情况介绍简表
2012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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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加试成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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