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被录取聘用为中共廉江市委党校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中共廉江市委党校组织,市纪委监察局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了解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请登录廉江市人事网(ljrs.Lianjiang.gov.cn)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中共廉江市委党校。
(五)联系电话:0759-6623366,13542025903。
联系人:许老师。
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廉江市委党校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