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贵阳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依据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一般为5︰1(最低不得低于3︰1)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同时需提交与《报名表》中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期内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城乡规划局三楼(遵义路4号)
资格复审时间:9月22日-2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面试
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一般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3︰1)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考察与综合测评(10月中旬)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人数多于遴选计划数。贵阳市城乡规划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
(四)公示与试用(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贵阳市城乡规划局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本部门和拟遴选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为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2014年1月底前)
试用期满,由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二次开发”工作
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
五、组织领导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秋季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公开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豫川,副组长李华,成员由陈莉、周红辉、马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人教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工作。
六、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如在工作中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遴选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纪律处理。
监督电话:
0851-5810764(局人教处) 0851-5828185(局监察室)
联 系 人:蒋宇昉
联系方式:5824387
报名邮箱:gy_gh@163.com
贵阳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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