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关于此题的三个说明:
1、上面这个只是为了消除分歧严格按公式来计算,实际考试的时候简单数数就能出来,“其中一颗是牛奶味”明显有5种情况,“两颗都是牛奶味只有1种情况”直接得到1/5
2、很多说是1/3,这是错的,题目只有这样问才是1/3,“口袋里有四颗糖,一颗巧克力味的,一颗果味的,两颗牛奶的。小孙任意从口袋里连续取出两颗糖,他看了看后说,第一颗是牛奶味的,问小孙取出的第二颗糖也是牛奶味的可能性(概率)是多少?”这个才是很多人说的1/3,解起来就很简单,第一颗是牛奶味的,第二颗还有三种选择,只有一种满足条件,所以是1/3。按照我上面给的公式也可以。“第一颗是牛奶味”时,“第二颗也是牛奶味”的概率=“第一颗是牛奶味,并且,第二颗也是牛奶味”的概率÷“第一颗是牛奶味”的概率=(1/6)÷(1/2)=1/3
3、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必须澄清,也是考生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计算简单概率的时候,我们用到的基本公式:概率=满足条件的情况数÷总情况数。在这里数“情况数”的时候,如果遇到有像这个题目里说的“两颗都是牛奶味”的情况数,我们数情况就应该特别注意了。虽然我们应该认为这两颗牛奶糖是相同的,而事实上我们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计算排列组合的时候确实应该视为相同(就是说如果问你从这四颗糖里拿出两颗,有几种情况,答案就是4种:巧果、巧牛、果牛、牛牛);但是如果是计算概率的时候数有多少种情况,就一定必须把两颗牛奶糖视为不同的(就是说在用概率公式“概率=满足条件的情况数÷总情况数”里的“总情况数”就是6而不是4:巧果、巧牛1、巧牛2、果牛1、果牛2、牛1牛2”,这是古典概率的定义里就给出来的,有兴趣的可以翻翻高中课本,里面有要求用到“概率=满足条件的情况数÷总情况数”的时候,要求这些“情况”都必须是等概率的,也就是说即使东西给的是相同,计算也应该编号视为不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