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B。可知2006年选择“刑事犯罪”为24.8%+1.2%=26%,选择“公共秩序混乱”27.6%+4.2%=3l.8%,低31.8-26=5.8个百分点。
2.C。2006年对于社会治安环境认为“很安全”、“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重为93.3%-1.3%=92% ; 2006年认为“学校周围”治安秩序状况“好”和“一般”的占55.0%-7.8%+35.2%+4.4%=86.8%。92-86.8=5.2个百分点。
3.D。2006年有“治安岗亭(警务站)或门卫室”占42.4%÷(1+8.2%)=39.2%,有“治安巡逻队”占59.9%÷(1+4.7%)=57.2%,少57.2%-39.2%=18%。
4.B。可以从文中直接找到。
5.C。C项中与2006年相比“刑事犯罪”“公共秩序混乱”和“交通事故”所占比重下降了1.2+4.2-5=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