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复审通过的考生,由招录单位开具《面试资格确认书》(详见附件5)。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1)2012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时进行县(区)及市直各部门招考职位面试(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公安局系统及森林公安局系统除外)。选调生职位面试.
(2)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上午8:30时进行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公安局系统及森林公安局系统。
2、面试地点
柳东新区官塘职教园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柳东大道进入大学西路往前1500米,右转进入纬六路150米左右),可乘坐98路公共汽车(首班车6:30时,末班车19:00时;起点站:市人民医院东,终点站:大学西路中)至纬六路西站下车。考生可于6月8日下午16:00时至18:00时到考点熟悉情况。
由于考点远离市中心,且公交线路较少,建议考生务必在面试前了解行走路线,做好应考、备考、食宿、来回等各方面的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