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按面试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梁葵
联系电话:0771-5854341 13878100946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