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考核职位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的成绩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我院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5.聘用审批
(1)经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广西区工信委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初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五、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宜
(一)有关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广西区工信委网址:http://www.gxgxw.gov.cn/
学院校园网址:http://192.168.2.4:8085/
(二)联系电话:0771-3829771
(三)乘车路线:
14、31、71、72、84、85路公交车均可达。
真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