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公开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务管理、会计相关专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绩处罚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5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悦宾路1号12楼1205室
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 (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简历1份;填写好的《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后附)一式两份,可登陆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网站下载;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联系人:徐嫚;联系电话:5826369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结束后,待通知进行面试。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公文、行政技能等内容)。
3、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4、聘用
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按程序报批后,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没有任何异议可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具有职称的(高级职称)3400元/月、(中级职称)3200/月、(初级职称)290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未取得以上职称的工资:235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用人单位负责按国家的政策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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