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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来源:爱考网 [2018-12-1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因检察工作需要,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
  
  (1)书记员1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好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计算机软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xjyzgk3832335@163.com
  
  五、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3日。
  
  六、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个人简历一份,需要有照片;
  
  ④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所有证件原件一并带来,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翠竹路北巷14号)进行面试与笔试。核验身份进入候考室,未进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成本为3400元∕月左右,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73-383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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