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编外聘用一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立案接待及庭审记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以法律专业类优先;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熟练操作WORD、EXECL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较快的打字速度;
(六)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
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报名。邮箱:fcgzcy@163.com(如发邮箱请电话告知)。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02室。(邮编:538001)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0-3232116
五、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六、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为报名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资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工资待遇为:工资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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