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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9-7-26]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师范院校。南宁地处亚热带、北回归线以南,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83.14亩。学校馆藏纸质图书201.8万册,另有电子图书300.1万册,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部属重点院校西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军训工作优秀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等荣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15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鸿远楼315室。
  
  4.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准考证
  
  1.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2.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3.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已通过现场复审并缴费的,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应聘人员缴费后须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6.现场确认及缴费的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辅导员岗位、管理人员岗位和教辅人员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动手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我校按照实际操作能力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4.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核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级甲等等级,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1.入选者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2.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何老师,0771-390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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