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美丽兴宾”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美丽兴宾”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兴宾区振兴办)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兴宾区振兴办工作人员4名(注:专职乡村振兴工作,编制落在兴宾区农业农村局二层单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商调人员为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等表现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或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兴宾区外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兴宾区内乡(镇)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两次以上优秀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22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美丽兴宾”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兴宾区振兴办(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610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bsxbqmlb@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兴宾区振兴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由兴宾区振兴办组织进行笔试(40分钟写一份材料)、面试,根据综合结果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兴宾区振兴办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兴宾区振兴办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兴宾区振兴办联系,联系电话:0772—66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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