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录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九、纪律要求
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在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考务咨询电话:0772-3350663
监督电话:0772-335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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