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幼儿园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三、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323491
监督电话:0771—5323491
附: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