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审批备案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在广西选调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审批。公示期满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各市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审批,并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三)备案。各市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录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公示、审批与备案时间:2012年12月20日前。
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
监督电话:0771—12380。
2012年广西选调生补录职位表.xls
2012年广西选调生补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