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下(含县级)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社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实施。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对2013年6月4日8:00—6月5日17:30改报职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0日8:00—5月27日17:30,6月4日8:00—6月5日17:30。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网上资料的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3年5月20日8:00—5月29日17:30,6月4日8:00—6月5日17:3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缴报名考试费(共11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具体缴费和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见《报考指南》。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20日8:00—5月30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 2013年6月28日8:00—7月4日17: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6-2685106
五、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范围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7月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英语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基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4.成绩公布:7月25日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百色人才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码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5.命题: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家统一组织命题。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1.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
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程序。已确定参加的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2.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各县(区)的面试工作方案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核由各县(区)、市直用人单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一般为7或9人,考官由用人单位、专业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组成。各县(区)面试考官要求县与县之间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5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名字、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为零分,其余酌情扣3一5分。面试的分值不能超过100分,并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成绩及排名。
3.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与实施
是否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县(区)、市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各县(区)的专业技能测试由各县(区)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事业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可采取专业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各县(区)的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各县(区)商市人事考试中心制定,市直事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商市人事考试中心制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不能超过100分,并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专业技能测试全部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专业测试考场区域内公布成绩及排名。
4.监督与指导
各县(区)制定的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人监督指导。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到场进行指导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5.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命题: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家统一组织命题。
6.面试时间全市统一。面试地点由各级人社部门通知。
(三)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各级人社部门安排,并通知考生。
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四个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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