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书参加面试。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金秀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6218667
附件:金秀县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开笔试)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